「窮商業」與「富藝術」
前幾天偶然看到了高志森的電視節目。節目中他訪問詹瑞文。想一想,兩位我都認識多年了。
節目中高再次提到「藝術與商業並非對立,而是互相配合」的看法。這我非常同意。多年前在同儕間亦曽反覆討論。
過去二十年,在朋輩聚會中,經常談到「觀眾買票,便是一個商業行為」。無論票房收入歸誰,對觀眾來說,付鈔換取等價回報是一項商業交易。業界千方百計吸引觀眾買票入場亦是一個巿場推廣(Marketing)的動作。沒有一個創作人希望自己的製作沒有觀眾,只是對象(Target audience) 不同。在我的活動圈子中,無論是前輩或後浪 ,大家都深明戲劇是演給觀眾看的。當代戲劇大師Peter Brook在四十年前已清晰說明「沒有觀眾,就沒有 Theatre」.
戲劇就在生活中間,戲劇藝術是源於生活。舞台藝術與商業運作從來都是悉悉相關。遠自英國依莉莎白「莎士比亞」時期,近至「粵劇街坊大戲棚」都是。尤其到今天香港以巿場為主導的社會更使兩者唇齒相依。藝術工作者「遠離群眾,孤芳自賞,不吃人間煙火,一面喊窮一面自吹」,這些觀念,在我們中間已消失了最少二十年。
但,我們還是有權選擇自己的巿場,自己的 Target Audience.
看看今天香港劇界百花齊放的情形,傳統的、前衛的;原創的、翻譯改編的;文本的、形體的;搞笑的、嚴肅的;政治議題的、揭示人性的;通俗的、艱深的•••林林總總。這都是建基於選擇。選擇沒有高低對錯,亦不需妄自菲薄、互相褒貶。
的而且確,是有藝術工作者在物質上,相對地「窮」,但從未耳聞過「他們窮,所以他們是藝術家」,或「我們是藝術家,所以我們窮」等的想法。相反,大家都希望發達。對發了達的演藝工作者,只有羨慕及期望,期望他們能更支持業界。
窮的其中一個原因,是堅持,堅持自己的選擇。
創作本身,就包含了一連串的選擇。
選擇的背後,是因為有「同意」與「不同意」。但「不同意」並不等同貶低。甚至有時候,不同意,但會欣賞。例如我會不同意「看不懂」的演出,但卻會欣賞這些演出所逞現的美、張力、能量、節奏•••等等。又或我不同意爛搞笑,但又會因這些 gag 發笑,並欣賞演員處理這些爛 gag ,的 timing. 當然,在「同意」與「不同意」之間一定存在討論,這些討論如能正面面對,便是提昇創作的催化劑。
當明白這些「選擇」時,不被同意亦無需介懷。在藝術的領域裏,不被同意並不等同被邊緣化。寫實主義和後現代主義在今天仍能並存,並沒有誰給誰邊緣化了。因為認真從事藝術的都知道,有實力的後現代藝術家都有扎實的傳統藝術技巧;寫實派亦明白後現代的表現手法更能直接\間接地傳逹(或質疑)某種訊息、感情和感受。
「藝術」本身,已被香港「邊緣化」了。我們為何還要互相「邊緣化」呢?
亦無需將「被邊緣化」變成「宣傳」自己的一種技巧,因這只會誤導一般巿民觀眾。
期望業界能手牽手,一同將藝術注入每一個人的生活中。
余振球 寫於31•3•2012